律师教人“自造”轻微伤引质疑

2020年7月16日

    本报讯  近日,一个注册名为“丁玉红律师”的抖音号上,该律师向读者“普法”时称:“如果只有一个人打你,伤不是很重,那么请记住,轻微伤的构成标准,只需要15平方厘米的红肿,掐大腿就可以完成。”该言论很快从抖音平台上传开,立刻引来质疑。

    公开资料显示,丁玉红供职于甘肃一家律师事务所。面对争议,丁玉红称该视频是和“多问律师”抖音运营方合作的,文案由平台提供,她只是照着文案录了这个视频。

    有人认为该视频内容是在误导公众,缺乏专业性。甚至有公众号发文称该律师的行为涉嫌“传授犯罪方法罪”“教唆罪”“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、伪造证据、妨害作证罪”。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师事务所律师涂伟认为,把视频中指导受害人如何指控加害者的行为定性为传授犯罪方法,是对这一刑法罪名的扩大解释。如果律师并未针对某个具体案件,或在某个具体案件中做这样的事,只是分享法律观点,是不构成教唆他人犯罪的。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苏杨律师也认为,撰文指称涉事女律师涉嫌“违法犯罪”的文章是没有刑法基础的。(摘编自澎湃新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