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为一己之私浪费公共资源

2020年7月16日

    【社评】  本报特约评论员  朱昌俊

    7月12日,江西省永修县。当消防员援救被困洪水的群众时,一位老人拒不配合撤离。据悉,他不舍家中饲养的鸡。情急之下,消防员决定将鸡和老人一同转移。经过约3个小时的劝解,老人最后安全坐上冲锋舟。

    老人安全撤离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结局,在撤离前不舍家中财物的心情,也未尝不能理解。但在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,因为这种小利与前来救援的消防员“僵持”约3个小时,这样的插曲无疑值得深思。这种行为既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,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浪费。要知道,对被救援者来说,抗洪救灾看似是免费的,但背后却是无比珍贵的公共资源在支撑。个人如果不配合,实质上便是加剧公共资源的消耗,让整个社会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。

    除了抗洪救灾这类极端情况,在日常生活中,类似因为“一己之私”浪费公共资源的现象,也还有不少。譬如空巢老人因无聊拨打报警电话喊民警上门聊天;因为救猫、救狗等小事动辄呼叫消防员;为了省一点点菜钱,倒多趟公交车去买菜……诸如此类,背后其实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对公共资源的不必要浪费。

    公共资源向老人等弱势群体倾斜,本是一种善意,但对这种善意的使用需要有度。任何个体的不当“占有”,都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。一句话,不能因为公共资源针对个人是“免费”的,就不加节制地“占便宜”,每个人都应该有边界感和分寸感。

    当然,有些看似是对公共资源“薅羊毛”的做法,本身也是因为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和分配不精准而引发的。因此,面对诸如空巢老人渴望获得关心的需求,可以因地制宜推出一些针对性的服务。总之,个人在获取和使用公共资源时,理当遵循合理、必要原则,避免浪费;而公共资源、公共服务在分配时,也应该力求精准,在保障公平的同时,也尽量精细化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。